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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全電子電度表的電磁兼容性(EMC)要求

          更新日期:2014-10-07      瀏覽次數:3169

           電表(帶有電子功能部件的機械電子一體化表和全電子表)應該達到對傳導或輻射電磁現象以及靜電放電不會感受危險,同時對測量結果*不受影響的設計要求。

          1對于連續的和長持續時間的電磁現象,要考慮相關標準中所給的數值和精度要求。

          2對于短持續時間的電磁現象要按3.6.5所給定義來考慮騷擾情況。

          3在電表設備考慮的電磁環境中,下列現象是相關的:

          ·靜電放電

          ·電磁射頻場

          ·快速瞬變脈沖群

          ·由射頻場感應產生的傳導電壓

          ·浪涌

          ·衰減振蕩波

          ·無線電騷擾

          分別見7.5.1至7.5.8。

          7.5.1 通用試驗條件

          除非另有規定,電表試驗的所有試驗要在正常工作位置,而且表蓋和端子蓋安裝就位,所有可接地的部件應當接地。

          在試驗后,電表不應出現危險,并能按相關標準的規定進行工作。

          7.5.2 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

          試驗按IEC61000-4-2,及在下述情況下進行:

          ·試驗按臺式設備進行;

          ·電表的工作條件是:

          電壓及輔助電路用參比電壓激勵;

          在電流回路中沒有電流通過(開路);

          ·接觸放電;

          ·試驗電壓:8kV;

          ·放電次數:10(在zui敏感的極性下);

          如果表外因為沒有金屬部件,接觸放電不能進行,那么可采用15kV的空氣放電。

          靜電放電不應使計度器產生大于X個計量單位的變化,同時試驗的輸出也不產生相當大于X個計量單位的信號量。關于X的計算公式,見7.1.2。

          在試驗中,暫時性的性能降低和功能喪失是可以允許的。

          7.5.3 電磁射頻場抗擾度試驗

          試驗按IEC61000-4-3,及在下述情況下進行:

          ·試驗按臺式設備進行;

          ·曝露在場中的電纜長度:1m;

          ·頻率范圍:80MHz~2000MHz;

          ·用1kHz的正弦波進行幅度調制,調制深度為80 %。


          a)
          帶電流的試驗

          ·電表的工作條件是:

          電壓及輔助電路用參比電壓激勵;

          基本電流Ib、額定電流In、以及cosφ、sinφ按照相關標準所給定的值。

          ·未加調制的試驗場強:10V/m。

          在試驗中,設備的功能不受干擾,誤差變化應該在相關標準所規定的范圍內。

          b) 不帶電流的試驗

          ·電表的工作條件是:

          電壓及輔助電路用參比電壓激勵;

          在電流回路沒有電流,電流端子應該開路。

          ·未加調制的試驗場強:30V/m。

          射頻場的施加不應使計度器產生大于X個計量單位的變化,同時試驗的輸出也不產生相當大于X個計量單位的信號量。關于X的計算公式,見7.1.2。

          在試驗中,暫時性的性能降低和功能喪失是可以允許的。

          7.5.4 快速瞬變脈沖群試驗

          試驗按IEC61000-4-4,及在下述情況下進行:

          ·試驗按臺式設備進行;

          ·電表的工作條件是:

          電壓及輔助電路用參比電壓激勵;

          基本電流Ib、額定電流In、以及cosφ、sinφ按照相關標準所給定的值。

          ·在耦合裝置和被試設備之間的電纜長度:1m;

          ·試驗電壓以共模方式(線對大地)施加:

          電壓回路;

          正常工作時,與電壓回路分離的電流回路;

          正常工作時,與電壓回路分離的輔助回路;

          ·在電流和電壓回路的試驗電壓:4kV;

          ·在參比電壓超過40V的輔助回路上的試驗電壓:2kV;

          ·試驗持續時間:每一極性為60s。

          注意:精度以計度或其他可適用的方式來確定。

          在試驗中,暫時性的性能降低和功能喪失是可以允許的,但是誤差的變化應當在相關標準所給定的范圍內。

          試驗配置例見附錄E的圖E.2和圖E.3。

           


          圖E.2 電壓回路快速瞬變脈沖群試驗的配置



          圖E.3電流回路快速瞬變脈沖群試驗的配置

          7.5.5 由射頻場感應所引起的傳導騷擾抗擾度試驗

          試驗按IEC61000-4-6,及在下述情況下進行:

          ·試驗按臺式設備進行;

          ·電表的工作條件是:

          電壓及輔助電路用參比電壓激勵;

          基本電流Ib、額定電流In、以及cosφ、sinφ按照相關標準所給定的值;

          ·頻率范圍:150kHz~80MHz;

          ·電壓等級:10V。

          在試驗中,設備的功能不受干擾,誤差變化應該在相關標準所規定的范圍內。

          7.5.6 浪涌抗擾度試驗

          試驗按IEC61000-4-5,及在下述情況下進行:

          ·電表的工作條件是:

          電壓及輔助電路用參比電壓激勵;

          在電流回路沒有電流,電流端子應該開路。

          ·在浪涌發生器和電表之間的電纜長度:1m;

          ·試驗用差模方式進行(線對線);

          ·相位角度:相對于交流電源零交越為60°和240°處施加脈沖;

          ·在電流和電壓回路(主回路)中的試驗電壓:4kV,發生器源阻抗:2Ω;

          ·在參比電壓超過40V的輔助回路上的試驗電壓:1kV,發生器源阻抗:42Ω;

          ·試驗次數:5次正和5次負;

          ·重復率:zui大為1/min。

          浪涌抗擾度試驗電壓不應使計度器產生大于X個計量單位的變化,同時試驗的輸出也不產生相當大于X個計量單位的信號量。關于X的計算公式,見7.1.2。

          在試驗中,暫時性的性能降低和功能喪失是可以允許的。

          7.5.7 衰減振蕩波抗擾度試驗

          試驗按IEC61000-4-12,及在下述情況下進行:

          ·僅用于變壓器工作的電表;

          ·試驗按臺式設備進行;

          ·電表的工作條件是:

          電壓及輔助電路用參比電壓激勵;

          額定電流In、以及cosφ、sinφ按照相關標準所給定的值;

          ·在電壓回路和參比電壓超過40V的輔助回路上的試驗電壓:

          共模:2.5kV;

          差模:1.0kV;

          ·試驗頻率:

          –100kHz,重復率:40Hz;

          –1MHz,重復率:400Hz;

          ·試驗持續時間:60s(在每一頻率上2s接通,2s斷開,共為15個周期)。

          在試驗中,設備的功能不受干擾,誤差變化應該在相關標準所規定的范圍內。

          7.5.8 射頻干擾抑制

          ·試驗按CISPR 22,及在下述情況下進行:

          ·作B級設備考核;

          ·試驗按臺式設備進行;

          ·接至電壓回路,對所用每一導線的非屏蔽電纜長度為1m;

          ·電表的工作條件是:

          電壓及輔助電路用參比電壓激勵;

          所施電流分別在0.1Ib和0.2Ib以及0.1In和0.2In之間(用線性負載,連接用非屏蔽電纜的長度為1m)。

          試驗結果要符合CISPR 22所給的要求。

          標準引用情況:

          IEC61000-4-2:1995

          IEC61000-4-3:2002

          IEC61000-4-4:1995

          IEC61000-4-5:1995

          IEC61000-4-6:1996

          IEC61000-4-12:1995

          文章來源深圳市歐瑞凡檢測設備有限公司 www.oruifine.com    www.gxgtsh.com

    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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